江西宜春,二手房交易税费 宜春二手房出售

  二手房交易税费   交易手续费: 2.5元/平方米×建筑面积 ;   合同印花税: 房屋成交总额×0.05%;   营 业 税: 普通住宅 5年内:房屋成交总额×5.55% ;5年或5年以上:免征 ;   非普通住宅 5年内:房屋成交总额×5.55% 5年或5年以上:差额 ×5.55% ;   个人所得税: 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%或利润部分×20%;   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2%或利润部分×20%;   土地增值税:普通住宅免征,非普通住宅3年内:房屋成交总额×0.5% ,3年至5年:房屋成交总额×0.25% 5年或5年以上:免征;   买卖合同公证费:(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) 房屋成交总额×0.3%;   契税是应由买方交纳的,交税比例是: 1、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.5%的契税。

2、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%的契税。  根据新规定,今后宜春市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,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(含2年)转手交易的,销售时免征营业税;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(含2年)转手交易的,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,即差价征税。同时,新规定还明确了普通住房的标准,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((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)在1.0以上、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、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.44倍以下的住房,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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